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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新动向两类城市被要求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

 

曾经助力三四线城市楼市去库存的棚改货币化政策,又迎来一次较大变化。

  10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货币化安置政策:从提高到取消

  2017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当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并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同年8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提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712日,住建部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10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去库存接近尾声

  商品房待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库存水平的指标之一,而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功不可没。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9亿平方米。经过两年多的去库存,至2018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已降至5.39亿平方米,为2014年初以来最低水平。

  今年7月,住建部曾发布消息称,棚改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此外,棚改带动了有效投资和建材、装修、家电等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2017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目前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需求己经基本完成,以早先库存率较高的呼和浩特,也不再强调去库存。

  去库存任务的结束,意味着之前致力于去库存的政策也将退场。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模式,曾是促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最大功臣,如今也将功成身退

  棚改未来方向:政策调整与规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棚改过程中也出现有的地方对棚改范围和标准把握不严的情况,如将棚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了一般建制镇,有的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现象。

  因此,政策调整与规范成为了棚改的下一个主要方向。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下一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

  一是,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三是,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来源:新华社、北京商报、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日报,中房网综合整理。

(摘自: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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